2025年8月6日,自然资源部发布《自然资源部关于广西白龙核电站一期工程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》。
文件指出,广西白龙核电站一期工程项目用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符合《土地管理法》等有关规定,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征收农民集体土地96.9084公顷。
具体内容如下:
自然资源部关于广西白龙核电站一期工程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
自然资函〔2025〕357号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:
《关于广西白龙核电站一期工程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》(桂政报〔2025〕10号)业经国务院批准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广西白龙核电站一期工程项目用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符合《土地管理法》等有关规定,同意你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征收农民集体土地96.9084公顷。
二、你区应督促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,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,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,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,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长远生计有保障。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,不得动工用地。
自然资源部
2025年5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