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9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台10号建议的答复,以下为回复内容
卢永军代表:
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推进台州市三门核电三期项目的建议收悉。该建议对于完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政策、改进重大核电项目审批管理与区域协同工作机制、促进区域经济及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,我委将认真研究、积极吸纳。根据《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》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,经商民营局,现答复如下:
恳请省发展改革委大力支持三门核电三期项目,帮助和推动项目加快完成民资入股的相关程序,并在后续国家核准环节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,推动项目早日开工。
我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要求,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核电项目,三门核电三期项目已于4月27日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核准。
感谢您对浙江省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(https://fzggw.zj.gov.cn),了解能源安全保供等方面的工作信息。
联系人:浙江省能源局电力处周震宇;联系电话:0571-87052581。
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5年5月29日